一、采购人:蕉岭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二、项目编号:MZSJJ-201640

三、项目名称:蕉岭县林业技术推广站采购林科鉴字[2012]第01号杉苗项目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1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说明:

1、为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杉木优良品系示范推广”的建设任务,优先选择2012年以来的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入库成果,培育杉木优良品系苗木一批。

2、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室(办规字[2016]44号)文件规定,推广的技术成果必须来源于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入库成果。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相关说明: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室(办规字[2016]44号)文件规定,国家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库入库成果由广东森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供应商名称:广东森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眼洞林科院科研楼一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1)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专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职称://

(2)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九、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2016年12月14日9:00至2016年12月20日17:00。

十、其它供应商对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公示期间无异议,财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审批。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蕉岭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联系人:黄菊胜

      联系电话:0753-7186809

      地址:梅州市蕉岭县朝阳路6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0753-2273022

      地址:梅州市江南教育路64号

(三)财政部门:蕉岭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联系电话:0753-7875519

      地址:蕉岭县蕉城镇西峰西路79号

 


发布人:蕉岭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