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消防器材更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MZSJJ-F201708),因谈判文件内容变更原因,现将原谈判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更正前内容为:

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五条供应商资格第2点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

更正后内容为:

谈判文件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第五条供应商资格第2点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

其他内容不变。

1.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 0753-2325231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64号

邮编: 514000

2.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工

电话/传真:0753-2259098

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

邮编:514000


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