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促进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财政局制定了《河源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源市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pdf


河源市财政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