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集中采购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督考核管理,确保监督考核工作的规范性,促进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定,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制定了《河源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源市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pdf


河源市财政局

河源市监察局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