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筑物沉降观测项目(第二次)工程招标评标工作已结束。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7月31日8:30 至2018年8月2日18:00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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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

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广东粤电大埔发电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