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材配送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材配送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河源市建设大道万隆都市100-4栋1207-1208亚朵酒店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1231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GDPJ2020HG1107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材配送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本次项目为资格招标,无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食材配送服务资格招标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项目内容

备注

因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干部职工饮食需要,拟招两家供应商为我局两个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期限为2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9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投标人须附开户许可证);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书面声明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投标人必须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截止时点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盖章存档。)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 年1211日至2020 年12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河源市建设大道万隆都市100-4栋1207-1208亚朵酒店12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元):2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31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河源市建设大道万隆都市100-4栋1207-1208亚朵酒店1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查)

    如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须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②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备注:以上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每页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所有报名及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均以附件(招标文件)内项目编号为准。

    投标人可自行点击采购公告左下角的附件链接下载,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不符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务必知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2.(保证金)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市兴源路支行

     号:944004010001641137

    3.(服务费)存款账户:

    开户名: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经纬支行

     号:200602270920009200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

       联系方式:0762-5680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址:河源市建设大道万隆都市100-4栋1207-1208亚朵酒店12楼

       联系方式:0762-2202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2-2202588

     

附件:1、报名登记表(提取码:5y62)

      2、招标文件(提取码:ay0a)

             发布人:广东平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210